规划编制 | 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
2026-07-12
为贯彻落实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关于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的要求,结合本区城市建设、旧城更新改造实际,启动本项规划编制。规划涵盖工程渣土、拆除垃圾、装修垃圾等五类建筑垃圾,涉及源头产生、分类收运、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置全链条环节。围绕“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”目标,明确近期(2027年)和远期指标体系,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,装配式建筑不高于200吨,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近期达70%以上。重点推行绿色建造和装配式建筑,落实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制度,建立分类存放、密闭运输、电子联单管理机制,规划建设资源化利用设施和消纳场所。项目成果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“一张图”系统,为设施选址和用地保障提供规划依据。